三、谁享受改革成果?谁付出改革代价? 中国底层社会的不满早在1992年后就开始了。“..”事件没有演化成全局性的动乱,关键在于当时的工人还是改革的受益者,农民还在享受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余荫。中国民众历来有如一盘散沙,只要自己的利益还能保住,就对别人的受压制与受剥夺熟视无睹,少数不良分子甚至还幸灾乐祸。 自邓小平“南巡”后,中国加速推行了股份制改造、“圈地运动”(被称为城市“土地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制等,这些不断推陈出新的“改革”除了为少数人创造了暴富机会之外,还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因为现有政策与法制体系根本无法对官员们的贪污腐败行为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这种状况必然迅速导致权钱交易泛滥成灾,并产生严重的社会不公,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不得不承担日益上升的“改革”成本,尤其是宪法规定的“领导阶级”──工人以及他们的“同盟者”农民被逐步边缘化,不少人沦为赤贫者。 中国的改革虽然有一些经济成就,但90年代以来能够享受这“成就”的只是占总人口约1%的上层与4%的中上层,还有11%左右的中层由于“搭便车”的关系也享受到了“改革”的成果;而广大农村人口与城市下层人民而成了承担“改革”代价的巨大载体。[14] 随着贫富分化日益严重,90年代中期以后,毛泽东终于重新回到人们的心中,成为底层社会成员表达不满的观念依据和捍卫自身利益的思想武器。尽管中国从毛的暴政下解脱还只有20多年,但国人似乎得了“集体健忘症”。毛时代的政治压力和普遍贫穷,阶级斗争造成的大量“政治贱民”,为安置城市失业青年而推行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满天飞的“反革命罪”,因说真话而被残酷杀害的张志新、遇罗克、林昭、黎九莲、王申酉等优秀青年[15],所有这些残酷的社会现实已被人们蓄意淡忘;而一些幻象,如政府官员的相对廉洁、城市工人的生存保障、意识形态赋予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对官僚主义“造反有理”的权利等,却魔幻般地回到人们的记忆中,并被说成是真实的历史存在。..为了让自己的合法性不受伤害而制定的不许讨论“文革”的规定,既让年青一代无法正确认识“文革”,也让经历过“文革”的工人农民因今日地位的衰落而刻意忘记历史真实。若仔细观察社会现实就会发现,这种对毛的怀念与近两年政府急于通过各种政策与“理论”迫使社会承认现存利益分配格局完全同步。 从1999年以来,中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基本成型。政府基本上放弃了对弱势集团利益的保护,并采取种种倾斜性政策巩固现存的利益分配格局。 标志一:政府成为股市泡沫的造势者。1999年5月19日《人民日报》以社论的形式公开鼓励中国公众入市炒股,为政府“圈钱”造势,可视作政府为摆脱财政危机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此后证券市场各种丑闻不断,不少根本不符合上市资格的国有企业都被各地政府推到证券市场上“圈钱”,中小股民(亦即..一直挂在嘴上的“人民”)的利益则受到严重损害。近几年最著名的丑闻有,1999年海南公司“琼民源”事件、2001年的“兴业聚酯事件”、“银广夏事件”[16];上海证券交易所监察部证券分析员赵纲根据交易所资料完成的两份报告“基金行为分析”与“基金风格及其评价”,更使国内不少著名基金管理公司的违规操作曝光,由此将中国引入了一场大揭基金黑幕的漩涡。[17] 标志二:政治利益集团加速与经济利益集团合流的步伐。第一步是1999年通过修改宪法承认私人财产的合法性,其要害在于实质上承认不少通过贪污腐败手段聚敛的财产具有合法性。第二步是“三个代表”理论的提出,所谓“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的代表显然已经不是占人口83%的下层人民[18]。第三步则是2001年的“七一”讲话,它公开承认事实上早已与政治利益集团合流的经济利益集团政治上的合法性。 标志三:政府在政策选择上公开向强势集团倾斜,放弃下层人民。近两年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多属施惠于上层、中上层,而那些帮助穷困民众度过难关的政策却一再削砍或推延、放空。比如,在公务员阶层生活显然优于一般民众的情况下还要不断给这一阶层加薪:1999年下半年公务员薪资提高3成,2001年公务员薪资又在4月和10月分别提高1.5成,3次加薪合计提高薪资7成,今年又再次表态为公务员加薪,短短3年内公务员薪资将实现政府承诺的“翻一番”